昆明旅游客车扩容 旅游客运行业整合大幕开启

 

昨日从昆明市交通局获悉,《昆明市道路旅游客运运力投放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“管理办法”)日前获批实施,标志着近三年尘封的旅游客运市场即将“开闸”运力投放,而其公司化、规模化、集约化经营的要求,也使得旅游客运企业间的整合大幕随之拉开。

经过多年发展,昆明目前已有34家旅游客运运输企业,旅游车辆共计1530辆,座位43008个。但多数企业拥有车辆不多,20辆以上的只有18家,企业多、小、散、弱的状况导致安全资金投入不足,抗风险能力较差;车辆挂靠经营难以规范管理,形成车主低价恶性竞争,造成市场经营秩序混乱,服务质量不高。

去年,昆明市旅游市场出现恢复性增长,旅游客运运力略显不足。为规范旅游客运市场秩序,特别是鼓励道路旅游客运运输企业实行公司化、规模化、集约化经营,并有利于旅游客运车辆档次提升和改善车型结构的原则,“管理办法”因之出台。

道路旅游客运运力投放额度由补充运力和新增运力两部分组成。“管理办法”还对申请投放额度的客运企业有着严格的规定,除达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和《道路旅客及客运站管理规定》中相关条款规定等条件以外,已经从事旅游客运经营的旅游客运企业,其旅游客运车辆拥有量或经整合后的旅游客运车辆拥有量在20辆(含)以上,且总客座位达500个以上;而新开办道路旅游客运企业一次申请或经整合后的旅游客运车辆在20辆(含)以上,且总客座位达600个以上。

“‘管理办法’已经发挥作用,其实上个月昆明市旅游客运企业还有38家,为达到申请投放额度的门槛,目前已经整合为34家。”

昆明市交通局副局长王汝新表示,明年将考虑把申请投放额度的客运企业拥有客运车辆——这一门槛提高到50辆,后年时,这一数据翻倍为100辆,然后依照沿海省份的通行做法,按照客运企业服务质量招标来拓宽企业的拥有车辆,通过市场有序竞争,最终形成7—8家道路旅游客运骨干企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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